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-事求人-機關徵才項目明細
徵才機關:雲林縣立馬光國民中學 |
職 系: | 綜合行政職系 |
職 稱: | 幹事 |
官等職等: |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|
名 額: | 1 |
性 別: | 不限 |
工 作 地: | 63-雲林縣 |
公告期間: | 自111年6月13日~111年6月21日止 |
資格條件: | 1.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。。 2.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。 3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。 4.需具身心障礙手冊。 |
工作項目: | 1.文書業務。2.協助財產管理。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工作地址: | 雲林縣立馬光國民中學(雲林縣土庫鎮和平街101號) |
聯絡方式: | -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,意者請於111年6月21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-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「應徵職缺」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同意開放履歷調閱(履歷表請務必填寫「簡要自述」並上傳個人照片),另將最高學歷證書、考試及格證書、銓敘審定函、身心障礙手冊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,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掃描依序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,逾期或資料不全者,恕不受理。
- 資歷審查合格者,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,若資料不齊、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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